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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是什么?遗嘱继承的特点有哪些?

2023-05-08 16:44:37 来源:法律网
遗嘱继承在法律上面也被称为是 “指定继承”,是按照这个被继承人所立的被法律所认可的遗嘱,使得遗产的继承人可以继承这个被继承人的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

遗嘱继承的特点:

第一,被继承人在生前所立的这份遗嘱合法的有效的被法律所认可的遗嘱,与此同时立这份遗嘱人已经死亡是这份遗嘱被继承的事实构成。

第二,这份遗嘱继承应该要体现这个被继承人当事人生前的遗愿。

第三,这份遗嘱的继承人和相关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一模一样的,但是这份遗嘱继承不会受到相关的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这两个法律法规的限制。

第四,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应该是要高于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

遗嘱继承的继承条件:

第一,这个被继承人在活着的时候有立定相关的遗嘱,并且这个遗嘱是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的;

第二,这个立遗嘱人已经确认死亡;

第三.这个被继承人在活着的时候没有签订其他的任何遗赠扶养的相关协议;

第四,在这份遗嘱里面所指定的那个继承人没有丧失应有的继承权,也名誉自动放弃应有的继承权,同时也没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前就已经死亡。

对于相关的遗产的继承的知识应该有所了解,不仅仅是为了可以保护到应该属于自己的利益,也是为了能更好的完成已经死去的人的心愿。所以,对于遗产继承的相关知识的了解是必不可少的。与此同时,也应该了解遗产继承的一个生效条件,到底这一份遗嘱里面所规定的遗嘱继承人有没有继承遗嘱的资格,还是说只说他已经丧失了相关的资格,我们都应该对此有所了解,碧面不必要的纠纷。

标签: 遗嘱继承 指定继承 遗嘱继承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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